【数据看春运③】1月9日发送旅客3712.5万人次 春运客流平稳有序******
光明网讯(记者 赵艳艳)2023年春运已于1月7日开始。来自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数据显示,1月9日(春运第3天,农历腊月十八)全国铁路、公路、水路、民航共发送旅客3712.5万人次,环比增长5.0%,比2019年同期下降46.3%,比2022年同期增长47.9%。
春运三天来,客流持续增长,旅客错峰出行,让春运回家路平稳有序。
综合来看,今年春运具有“三大一多”的特点,即客流大幅增长、货运需求大幅增加、一线人员感染风险较大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增多。初步分析研判,春运期间客流总量约为20.95亿人次,比2022年同期增长99.5%,恢复到2019年同期的70.3%。
“与往年相比,今年春运人流高峰与疫情高峰叠加,是近年来不确定性最多、情况最为复杂、困难挑战最大的一次春运。”在1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全力做好春运服务保障新闻发布会上,春运工作专班副组长、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成光表示,交通运输部门将以最大能力、最佳状态、最优服务,确保人民群众顺顺利利出行、安安全全回家。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
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
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
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
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
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